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。译赏遂假道于陈 ,单知以聘于楚。陈必火朝觌矣,亡原文翻道茀不可行也。译赏侯不在疆,单知司空不视涂 ,陈必泽不陂 ,亡原文翻川不梁 ,译赏野有庾积 ,单知场功未毕,陈必道无列树,亡原文翻垦田若艺,膳宰不置饩 ,司里不授馆,国无寄寓 ,县无旅舍。民将筑台于夏氏。及陈 ,陈灵公与孔宁 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 ,留宾不见。
单子归,告王曰:“陈侯不有大咎 ,国必亡。”王曰 :“何故 ?”对曰:“夫辰角见而雨毕 ,天根见而水涸,本见而草木节解 ,驷见而陨霜,火见而清风戒寒。故《先王之教》曰:‘雨毕而除道,水涸而成梁 ,草木节解而备藏 ,陨霜而冬裘具,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 。’故《夏令》曰:‘九月除道,十月成梁。’当时儆曰:“收而场功,待而畚梮,营室之中,土功其始 ,火之初见 ,期于司里 。’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,而广施德于全国者也 。今陈国火朝觌矣 ,而路途若塞,野场若弃,泽不陂障,川无舟梁,是废先王之教也。”。
“《周制》有之曰:‘列树以表道,立鄙食以守路 ,国有郊牧 ,疆有寓望,薮有圃草 ,囿有林池,所以御灾也,其他无非谷土,民无悬耜,野无奥草 。不夺民时 ,不蔑民功 。有优无匮,有逸无罢。国有班事 ,县有序民 。’今陈国路途不可知,田在草间 ,功成而不收,民罢于逸乐,是弃先王之法制也。
“周之《秩官》有之曰 :‘敌国宾至,关尹以告,行理以节逆之 ,候人为导 ,卿出郊劳,门尹除门 ,宗祝执祀 ,司里授馆 ,司徒具徒,司空视途,司寇诘奸 ,虞人入材,甸人积薪 ,火师监燎,水师监濯,膳宰致饔,廪人献饩,司马陈刍,工人展车 ,百官以物至 ,宾入如归 。是故小大莫不怀爱。其贵国之宾至 ,则以班加一等 ,益虔 。至于王吏,则皆官正莅事,上卿监之 。若王巡守,则君亲监之。’今虽朝也不才,有分族于周,承王命认为过宾于陈,而司事莫至,是蔑先王之官也。
“《先王之令》有之曰:‘天道赏善而罚淫,故凡我造国